国务院常务会决定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购税

   2014-07-12 中国路桥网5370
核心提示: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年底,免征三类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  会议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年底,免征三类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

  会议强调,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交通能源战略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支持新能源汽车这一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于实施创新驱动,促进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拉动国内市场需求、培育新的增长点,实现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年底,对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包括进口)的纯电动以及符合条件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三类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公布车型目录,让更多人选择绿色出行,为可持续发展增添能量。

  会议还部署了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提出通过保险推进产业升级。鼓励保险资金采取多种方式,支持新型城镇化、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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