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高原美丽乡村”道路建设工作布置会在西宁召开,省交通厅副厅长付大智、省公路局局长王海军,以及各市、州交通局长和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贯彻了省政府《关于加快改善农牧区人居环境全面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2014年青海省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全省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认真听取了各市、州交通部门关于“高原美丽乡村”配套道路建设的意见建议。
会上,付副厅长就实施“高原美丽乡村”配套道路规划提出了三条基本原则:一是充分利用现有硬化道路,查漏补缺的原则。二是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突出重点的原则。三是以人为本、尊重民意、统筹协调的原则。
最后,付副厅长要求省公路局和各市、州交通局尽快与各地政府和住建部门联系,对“高原美丽乡村”的规划进行衔接。按相关部门批复的规划,提出各村道路建设规模报省公路局,省公路局按照规划审核后报省厅下达建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