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跃案8月19日在北京一中院庭审,未当庭宣判。
庭审中,马跃母亲孟朝红称,至今她都未看到监控录像,不知道马跃为何会掉下站台及为何会触电身亡;而2010年底,西城区安监局牵头的事故调查组形成《“8·23”地铁鼓楼大街站死亡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起事故“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随后,西城区政府对此调查报告作出批复,认可了上述内容。对此,孟朝红认为,这份西城区政府的批复“缺乏事实依据,并违反法律规定”,提醒法院撤销该批复。
西城区安监部门和政府法制办两名工作人员出庭应诉。他们答辩称,根据法律相关规定,伤亡人数3人以下属于一般性的安全事故,由区里组织调查没有问题。
2010年8月23日晚,北京籍大学生马跃在北京地铁鼓楼大街站坠轨身亡的事件。由于事发时的监控录像无法调取,马跃的死因,以及下颚处受伤的原因引发死者家属及法医界的质疑。为此,马跃母亲将北京西城区政府告上法庭。
中国法医学会出具的鉴定为:马跃符合电击导致急性呼吸、心脏骤停死亡。
事发后,警方的初步结论是“孩子自己跳下去的”,但马跃进入地铁前毫无自杀征兆,而监控设备齐全的地铁站,没有录像可查,地铁站方称已被自动删除。负责地铁监控的北京地铁通号公司称,因故障造成调取录像失败。警方据中国法医学会出具的鉴定认为不是他杀,不是刑事案件。之后马跃的母亲孟朝红每晚到地铁站台扛着牌子寻找知情者,并在网上开通了“永远的马跃”博客。
在网上传播的一段视频中,马跃死后的照片,其右下颚部有一处3厘米左右的外伤马跃的母亲寻找目击证人,中国首席女法医王雪梅称“这是案件至关重要的一个证据”。
王雪梅对于中国法医学会出具的将其解释为“磕碰可以形成”的分析意见,表示强烈抗议和质疑。王雪梅分析认为,事发后,马跃倒入铁轨后呈左侧状,“磕碰”伤则是在右侧,且地铁里没有可以造成下颚处“磕碰伤”的致伤物。
根据伤口深度和血流量、血流方向等分析,王雪梅认为,造成马跃下颚处外伤的同时,还遭受了750伏高压的电击,所以马跃死后身体扭曲和呈痉挛状,她得出的结论是下颚处的伤并不是“磕碰伤”,而是外力钝器物所致。
另一个疑点是,马跃的母亲孟朝红对于马跃是怎么掉到地铁站台下面的,为什么颈部还有外伤,为什么地铁没有事发当晚监控视频,都表示质疑,她表示,不相信儿子是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