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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2013-08-15 中国路桥网 0
核心提示: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交通运输部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交通运输部科技司副司长袁鹏日前接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交通运输部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交通运输部科技司副司长袁鹏日前接受本报记者的采访,对《办法》进行深入解读,以便各级交通运输科技管理部门和广大科研人员更好地理解政策。

  强化竞争打破“玻璃门”

  记者:请介绍一下《办法》出台的背景与意义?

  袁鹏:一直以来,我部依照财政部关于科研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采用招标投标或专家评议确定项目承担单位。随着高新技术在交通运输各领域应用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加大,多学科深度交叉融合已成为交通运输科技发展的重要趋势。推动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能力的不断提升,迫切需要全社会优势科技力量的共同参与。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科研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招标投标制度作为一种重要的采购和竞争手段,被越来越多地应用到科技研发工作中。制定《办法》,一方面是为了进一步强化竞争机制,打破“玻璃门”,引导全社会优势科研力量广泛参与行业的科技活动;另一方面是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项目研究质量,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

  制定《办法》也是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和部关于加快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的开放性和协同性,激发科技创新的内生动力与活力的一项重要举措。

  记者:《办法》制定经过了哪些主要过程?

  袁鹏:《办法》的制定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认真总结我部“十五”以来科技项目招投标管理的经验与不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前实际,起草《办法》初稿,经多次讨论修改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阶段,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听取行业内科研单位、大型交通运输企业以及部内有关司局意见,经修改完善形成《办法》送审稿。第三阶段,部专题会议和部务会审议。2013年6月5日和7月16日,部领导主持召开部专题会和部务会审议《办法》。会后,我司根据会议审议意见,对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2013年8月5日,《办法》正式印发实施。

  引入政府采购服务理念

  记者:《办法》的主要特点及内容是什么?

  袁鹏:由于科技项目招标投标属于政府购买科研服务的范畴,《办法》最主要的特点是引入了政府采购服务的理念,同时参照了国家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有关要求。因此,《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和科技部《科技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对招标投标程序进行了细化规定。

  《办法》共七章四十四条。第一章总则,说明《办法》制定的依据、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第二章至第六章对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定标的主要程序作出细化规定;第七章附则,规定违规的处理方式以及办法的解释部门等。

  记者:实行招标的范围是什么?

  袁鹏:实行招标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的科技项目,首先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科技计划,并获得部研发经费支持。这里所说的交通运输部科技计划,是指《关于“十二五”交通运输科技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的七类科技计划,即应用基础研究计划,交通运输建设科技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信息化技术研究计划,标准、计量及质量研究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划,企业技术创新计划。

  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机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可以不实行招标投标。

  规范评标行为

  记者:评标是选取中标人、保证招标成功的关键,《办法》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其评标行为作了哪些规定?

  袁鹏:为确保公平公正评标,一要规范地选取评标委员会成员,二要规范评标行为,《办法》对此均作出了明确规定。

  首先,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和邀请的技术、经济等方面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总数为7人以上的单数,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其中经济专家占专家人数的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投标人或与投标人有利益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保密。其次,对评标专家资格条件提出了明确要求,专家应当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招标纪律,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针对有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不依法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甚至徇私舞弊的问题,为严格规范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标行为,保障评标公平公正,《办法》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开展评标工作,不得扩散审查、澄清、答辩、评价、比较投标人的有关情节、资料等情况,不得泄露投标人的技术秘密。

  记者:请问下一步准备开展哪些后续工作?

  袁鹏:为做好《办法》的实施工作,我司将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等渠道,加大对《办法》的宣传力度,使各级科研管理部门和科研人员熟悉政策,理解政策,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同时,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科技项目招标投标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创新管理模式,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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