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厅要求,创新规划实施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障服务能力。对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重大)建设项目清单的交通项目,按符合规划办理用地手续;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并已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允许占用预留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清单的,所占用基本农田从县市多划的基本农田中扣除,按占用一般耕地办理用地手续。
广东厅提出,实行新增建设用地差别化配置政策,优先保障交通项目用地。对省立项的交通项目,在省级重大基础设施用地指标中优先安排。
广东厅明确,对纳入《广东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二五”规划 》的交通项目,优化用地审核程序,简化手续;开辟快速通道,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交通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用地预审(初审)意见;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交通项目建设用地,7个工作日内完成用地审核并上报省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部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