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宣贯效果显著

   2011-10-10 5560
核心提示:  记者10日从广东惠州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为了使人们深入了解新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惠州市交通、公路部门自入夏以来即联合开
   记者10日从广东惠州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为了使人们深入了解新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惠州市交通、公路部门自入夏以来即联合开展了宣贯活动。目前取得良好收效,增强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务院颁布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1年7月1日已正式施行。为了使市民更好地了解新条例,惠州市交通、公路部门联合宣传,不仅通过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条例》,同时也在主要公路两侧、超限检测站、对外办公场所、货运站场等地张贴宣传海报400多张,悬挂宣传横幅标语300条。

此外,对于城镇居民聚居区、县城主要街道路口、停车场、运输企业设宣传点,分发宣传读本1000本,介绍《条例》内容,接受咨询;在惠州市出租车、公交车的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条例》宣传标语。

为了做好《条例》的相关培训工作,还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学习,公路部门还专门邀请了交通部管理干部学院张柱庭教授来惠讲授《条例》的内容,为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条例》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进一步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该负责人表示,通过采取形式多样的宣贯活动,增强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强化了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意识,熟知了《条例》规定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在全社会形成了依法保护公路的良好环境,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了惠州市公路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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