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的公告

   2007-10-29 交通部 11480

  为提高收费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质量,规范收费公路联网收费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技术标准,我部组织制定了《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暂行技术要求》(交公路发〔2000〕463号)同时废止。
  该技术要求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部,日常解释和管理工作由主编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负责。请各有关单位在实践中注意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函告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邮政编码:100088),以便修订时参考。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七年十月十九日


主题词:收费公路 联网 技术要求 公告

交通部办公厅                    2007年10月23日印发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相关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说点什么吧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隐私政策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违规举报
津ICP备20006083号-112010502100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