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交警解析多起事故 平直路形成“死亡”地段

   2011-01-12 12970

  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上月我市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和死亡高发时间段均为夜间,而一向认为较为安全的平直路形亦因交通违法成为事故高发和死亡地段。

  据市交警支队事故科统计,2010年11月21日至2010年12月20日止,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按快报统计共受理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33起(其中重大事故12起,特大事故1起),死亡15人,伤46人,直接财产损失224803元。这一数据与前月相比,事故次数下降26.66%,死亡人数下降42.30%,受伤人数上升4.54%,直接财产损失上升29.79%,四项指数:二升二降。

  交警部门相关同志介绍,上月一般城市道路和城市快速路肇事率、死亡率、受伤率较上月降幅明显,但在公路上因交通事故引起的受伤率升幅明显。上月93%以上一般程序事故是因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所致,从而影响了死亡率大幅上升,其中,未按规定让行、无照驾驶成为一般事故最突出的具体违法行为。事故高峰时段和死亡高峰时段均为18-24时。

  平直路形亦容易成为“死亡”地段:上月一般程序交通事故3起以上的路段和死亡事故突出路段分别有:贵开线汽车专用公路,贵阳市环城高速公路,三桥北路。平直路形上交通肇事共计27起,死亡12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84.38%和80%;其他路形肇事5起,死亡3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15.63%和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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