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扎实开展“十二五”及2011年工作
近日,全省农村公路工作会议在西宁召开,对做好“十二五”及2011年农村公路工作提出六个要求。
一要充实管理力量,加快前期工作。各地要在力量配备、资金投入、政策措施上加大支持力度。管理力量薄弱的地方交通主管部门要通过争取增加编制、临时聘用等多种方式充实管理技术人员。对列入“十二五”规划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应早安排,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次年需开工的项目,前期工作必须要在上年十月底完成。
二是加强质量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各地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更加重视工程质量。强调必须抓好市场监管、质量监管、试验检测和交(竣)工验收四个关键环节。
三是强化财务管理,保障资金安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补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超范围使用项目建设资金,严格执行工程价款支付程序。
四是深化体制改革,实现有路必养。把加强农村公路管养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构建起州(地、市)、县、乡三级联动的养护管理和全方位的考评机制。未设立农村公路管养机构的14个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在年内必须建立相应机构。强化路政管理及超限超载治理。真正做到“有路必养”、“有路必管”,实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常态化、规范化。
五是发展农村客运,提升服务水平。加强站点建设的管理,合理确定客运站建设标准。推广经济实用车型,合理安排线路,逐步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各地要加大对农村客运的政策扶持力度,多予、少取、放活,为经营者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使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
六是启动安保工程,提高保障能力。从2011年起,我省将启动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对农村公路上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危险路段进行综合整治。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尽快实施,高质量完成。加强对未列入改造计划危桥的监管,确保农村公路桥梁运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