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河南一农民靠着两套假军车牌照营运,偷逃过路费达到368万多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对于提出收费标准的质疑,法院称判无期徒刑量刑适当并没有过重,我们有请资深媒体何亮亮为我们盘点今天的焦点新闻。
何亮亮:河南省禹州市一个农民时某购买了两辆大货车,拿着两套假军车牌疯狂运行了八个月的时间,免费通行高速公路2300多次,偷逃过路费高达368万元,被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判诈骗罪无期徒刑。这个判刑现在引起了公众舆论的广泛关注,有很多人质疑说时某的无期徒刑是不是判的过于严厉了,368万的价钱是怎么算出来的?
我有三个看法。第一,盗用军车骗取过路,这个肯定是要受到法律的查处的,这一点是确定无疑的。
第二点涉及到一个问题,高速公路收费是不是太高,这是另外一个问题,首先是应该不应该交费,如果现在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是应该要交费的就应该要交费,如果说高速公路过路费收费太高了不合理等等,这绝对不是一个不交过路费或者以非法的手段像套用军车的车牌来免交过路费,这样做肯定是不应该的。368万元的路费计算的是不是准确,时某是不是应该被判诈骗罪而且诈骗金额巨大被判处无期徒刑,我想这是一审审判,时某有法律保障的相应的权利,比方说他还是可以聘请律师,律师会依法为他申辩,如果他本人再提出上诉的话,上一级法院也是可以对此进行新的量刑,但是我想依法交纳高速公路路费这一点不应该受到质疑。而一些网民产生的其他的议论虽然可以理解,但是过路费是必须要交的。虽然也有人说世界上70%的收费公路都在中国,但是因为这些高速公路都是以市场化的方式来运营的,所以交过路费至少在目前看来也是现实的情况,不交过路费在现在的中国也不现实,因为不交过路费高速公路怎么运营,怎么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