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超载对桥梁和公路的危害

   2011-09-01 7930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公路运输车辆向大型化、拖挂化、集装箱化方向发展。受利益驱动,公路上行驶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逐年增多,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

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对道路桥梁的损害是呈几何倍数增长的。一辆超载2倍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一次,对公路的损害相当于正常车辆行驶16辆次;一辆重达36吨的超载车辆对公路的毁坏程度,相当于一辆1.8吨的小汽车正常行驶9600辆次。更何况路上行驶的一些严重超限超载车辆竟重达140至150吨。

据专家调研分析,严重超限超载现象造成公路沥青路面寿命缩短40%,水泥路面寿命缩短50%。据统计,2003年至2007年,本市因车辆超限超载造成的道路维修投入累计达7.2亿元之多。其中仅桥梁维修一项直接经济损失就达3.2亿元。如果超限超载运输得不到有效遏制,就会陷入一方面道路建设、养护投资力度不断加大,另一方面道路边修边坏、屡修屡坏的“怪圈”。

超限超载车辆对公路和桥梁造成的破坏是隐性和积累性的,积累到一定程度可引起破坏,甚至由此引发桥断、车毁人亡等事故。据统计,在载重货车道路交通事故中,80%以上是由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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