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紧急通知 抗旱期间抗旱车辆免收通行费

   2011-02-15 7640

  山东省物价局11日发布紧急通知,要求抗旱期间省内所有收费公路对运送抗旱物资的车辆免收通行费,降低抗旱物资流通费用。

  据了解,抗旱期间,山东省内所有收费公路对运送抗旱物资的车辆,免收通行费;不得提高农业供水价格;执行农业排灌用电价格优惠政策;落实好化肥生产用电、用气优惠政策,对化肥铁路运输继续实行优惠运价并免收铁路建设基金,保障化肥企业正常生产用电、用气供应。

  山东物价部门还将从重、从严、从快查处针对农业灌溉用水、化肥生产、抗旱器材以及抗旱物资、农产品生产经营中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全省12358价格举报信息系统24小时畅通,随时受理群众举报抗旱春播物资价格违法行为。

  通知还要求,各地物价部门要强化抗旱物资价格监测预警,对柴油、化肥、种子、农膜、农药、农业用水等重要抗旱春播物资,实行价格应急监测。如发生抗旱物资价格大幅波动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启动相应应急工作预案。

  自去年9月下旬以来,受降水持续偏少、气温偏高等因素影响,山东省遭受了罕见的特大气象干旱。全省先后有6095万亩农田受旱,部分人口和大牲畜出现临时性饮水困难。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1至5月份降水偏少,近期仍无有效降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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