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交通条例修订案下月有望表决

   2011-02-17 7790

  16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七次主任会议决定,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下个月下旬召开。本次常委会议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草案)》将提交“三审”。不出意外的话,修订案将有望交付表决。

  去年9月,该条例一审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2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有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两次“醉驾”就终身“禁驾”,引起了诸多讨论。考虑到要跟上位法保持一致,去年年底,提交常委会的二审草案对饮酒、醉酒驾驶的处罚明显减轻了,并取消了终身禁驾的条款。

  据悉,三审草案提交下个月下旬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后,有望交付常委会表决。处罚轻重到时可以一见分晓。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相关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说点什么吧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隐私政策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违规举报
津ICP备20006083号-112010502100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