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界于中国早期公路不得不说的那些事

   2011-02-18 8060

  辛亥革命前的半个世纪,西方列强的舰炮打开了大清帝国闭关自守的大门。西方文明裹挟着侵略者的血腥,从战争的创口流进了中国的土地。租界,这一附着于半殖民地中国社会的毒瘤,在某种程度上成了西方文化影响中国的一个窗口,也为中国早期公路在规制、管理等方面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案例。

  中国自1845年英国从《上海租界章程规定》中取得第一块租界,至1902年奥匈帝国设立天津租界,前后共有27块租界,其中有25块租借国单一的专管租界,两块公共租界。英国和日本在中国设立的租界最多。英国达6处:天津英租界、汉口英租界、广州英租界、九江英租界、厦门英租界、镇江英租界、上海英租界。日本也拥有5处:天津日租界、汉口日租界、苏州日租界、杭州日租界、重庆日租界。

  “ 租界” 这一名词在中文中出现的时间为19世纪60年代。中国的租界制度以最早建立的上海租界为蓝本,并影响到其他租界。租界最主要的特点是内部自治管理,并不由租借国派遣总督,而是成立市政管理机构—— 工部局, 担任市政、税务、警务、工务、交通、卫生、公用事业、教育、宣传等职能,兼有西方城市议会和市政厅的双重职能。

  租界在中国的出现,对中国城市的近代化起到了一定的借鉴作用。在汉口,各国租界都在沿江沿河贯穿一条宽敞干道,干道的临江、临河一侧,设置码头、趸船、花坛。内侧则建立许多高层建筑和仓库,这一侧街道大都与沿江主干道垂直或平行。在天津,1882年,英法租界工部局与天津官府一起,兴建了自英、法租界通往天津城的交通干道。租界内的道路是租界当局的建设重点。从19世纪50年代中期起,上海公共租界当局就开始兴建当时属于高标准的碎石马路。

  到1930年,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在租界内及越界筑路区内共开辟马路约200条,在整个租界内建成四通八达的道路网络。

  在道路建设中,租界工部局特别注重吸取西方新技术,不断进行马路改造。筑路材料先是泥土改碎石、碎砖,后又逐步改用硬木、柏油、水泥。

  路面也不断拓宽,并分出车行道及人行道。路旁设有排水系统。这种下水道最初由砖石砌成,此后改成陶制排水管,最后改用水泥管道。率先进行这一改造的是上海租界,天津、汉口也紧随其后。在天津,意租界于20世纪初期最先实现马路的近代化。此后,英、法、日等国租界也将改建新式马路作为市政工程的重点。其中英租界在1923~1937年就建筑新式马路31.90英里。在汉口,英租界首先开辟36条通向江边的干道,德租界工部局为繁荣德租界,也填平水洼,修筑了6条通向江边的干道。1902年,日度上成为输入渠道。

  本《朝日新闻》社主任池边吉太郎来汉,目睹英、法、德、俄4国租界建设精美壮丽,日本租界相形见绌,呼吁日本朝野关注汉口日租界的建设,得到日本政府的支持。到1911年,日本在汉口日租界也修筑了与英、法、俄、德租界不相上下的道路多条。租界的道路与华界相比具有划时代的差异。

  租界地区的马路建设影响了中国近代公路的发展。1899年上海公共租界出台《巡捕房职务章程》,这个《章程》从文件名称看是一个警察章程,但从另一个角度讲,则是一条城市守则。《章程》的第三十项为《马路章程》,共17条,涉及行人、车辆、道路等多方面的内容,举例如下:一、驾车者须在马路左边前行,他车须从他车之右边向前。三、过桥或十字路口,或转弯之时,应格外缓行,向左转弯,应靠路边,即俗所谓“小转弯”;

  向右转弯,则须从宽而转,即俗所谓“大转弯”。十、凡载重之车马等类,其速率不得较速于步行之人。十一、在马路之马或牲口, 无论驾车不驾车,应有伶俐之人看管,此人应在随时可以收缰制服之处,不准离开。

  1 9 0 1 年, 一位叫李恩时(leing)的匈牙利人将两辆汽车带进了上海。当他去向工部局登记申请执照时,工部局的官员也没看到过汽车,不知给他发什么执照。后经商议,只得将汽车纳归“马车类”,发放马车执照。但是仅过了8年,上海注册的汽车销售商已有8家,其中5家还兼营汽车出租业务。

  1908年有多条线路的有轨电车在上海开通,这些“机动车”的自重、载重,体积比马车大多了,速度也比马车快多了,一旦发生人车相撞,事故的严重程度也大多了,原来为人力车、畜力车制定的《马路章程》显然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同样,原来为人力车、畜力车设计的道路与城市格局也显得十分落后。所以,在汽车进入上海后,上海一方面进入城市道路的改造期,许多河道被填平筑路,如原来的洋泾浜被填筑为爱多亚路,长浜被填筑为福煦路(今延安东路和中路),泥城浜被填筑为西藏路,周泾被填筑为敏体尼荫路(西藏中路和南路)等。工部局还派专人对道路与人流、车流量进行统计,如1909年7月7日对南京路江西路口从上午7时至下午7时的12小时统计,过往车辆20447次,行人60038人次,是人、车流量集中,交通事故的多发区。最终,这个调查组拿出了一个事故原因和解决办法的报告。

  1 9 2 0 年, 工部局责成公共租界道路交通主管部门——巡捕房起草一份涉及租界及相关地区的交通管理、控制、指导、疏通的法则,经过多次讨论、草拟和修改,工部局将该法则定名为《交通规则》,1921年1月1日正式对外公布和实行。这是上海正式公布的第一部《交通规则》。1923年和1931年又两次对《交通规则》进行修订,并于1931年6月正式公布,共62条,是一部相对完善的上海城市《交通规则》。

  中国早期公路从清末的官道、马路转型为近代意义上的公路,其营建标准、方式以及道路规则多半参照西方的理论和规范,而租界恰恰在某种程度上成为输入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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