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中旬到5月31日,南京将集中对高速公路沿线的广告设施进行整治。
整治包括两方面,一是严控新增,二是限期整改。据了解,在今年6月1日前,将对高速公路沿线新设广告设施进行严格的登记和审批手续,现有审批手续不全的广告设施在清理整治结束前不得补办相关手续。另外,对设置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区、服务区以及建筑控制区外至隔离栅外缘起100米范围内,虽然手续完备,但存在倾覆、破损、结构受损等安全隐患,或有其他严重影响高速公路景观和行车安全的广告设施,都要在5月10日前完成整治。整治内容包括,对已经倾覆、倒塌、结构受损或有结构安全风险的广告设施,产权单位要限期修复或按原审批要求重新设置,也可责令产权单位限期拆除;对版面破损、结构锈蚀的广告设施,责令产权单位限期修复、出新;对尚未发布广告的设施,责令产权单位限期发布公益广告等。
对于设置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广告设施以及其他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广告设施,原则上责令产权单位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