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昌九高速路赔实行三方定损

   2011-03-07 6500

  3月3日,昌九管理处召集南昌、九江路政支队,昌九沿线路政大队以及工程公司相关负责人召开路损、路赔工作协调会,会议通过了《昌九高速路损路赔工作实施细则》(下称《细则》),并成立了路损、路赔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常设机构。

  据了解,《细则》于本月起试行。《细则》明确了共同的工作目标和各方的工作职责,建立了激励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规范了工作流程,提出了工作要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操作性。

  为切实提高工作的透明度,《细则》还明确规定,在核定路产损失时,路政大队、收费所、施工单位三方必须在第一时间到场,共同勘验和定损,并在《昌九高速公路路产损失定损单》上签字确认。此外,《细则》还要求建立路损维修档案,及时将路损修复信息反馈到路政大队,以便高速路政及时撑握路损修复、失赔及肇事车辆查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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