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十二五”交通规划突出“四个优先”

   2011-03-12 6730

  随着机动车数量持续快速增长,长沙市城区交通拥堵呈日趋严重的发展态势。对此,长沙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将“治理城市拥堵,服务市民出行”作为民生大事来抓,积极应对城市交通拥堵,力求遏止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实现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

  科学制订长沙市“十二五”城市交通规划。主要突出了“四个优先”原则。

  一是公共交通利益最优原则,努力最大限度满足大多数人的出行需求。从今年开始,长沙市将在城区8条公交线路投放300辆电动公交大巴,到2012年,将投入1000辆电动大巴;同时,加快对公交运力的调配和公交线路的调整,重点解决公交线路“冷热”不均的问题,切实提高公交分担率。

  二是交通设施效益最优原则,将交通设施的投入和建设重点放在提高交通系统的容量和运能上,改善交通组织,提高服务能力。

  三是坚持交通环境可持续发展原则,在交通发展中,充分体现效率、实用、低耗、环保。

  四是推动城市合理布局、协调优化的原则,重点是适度控制城市中心区的开发强度,避免城市单一中心区的扩大化;加快构建“多中心”城市综合体;加快人车吸纳量过大的中心商业区和专业市场等向城区外围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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