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时报讯东莞市交通运输局近日发出通告,将全面清理公路两旁的违章广告牌,4月1日后,将对未按时自拆的违法广告牌进行强拆。
通告称,根据法律规定,公路经营者、使用者和其他有关单位、个人,有义务自觉接受交通执法部门调查取证。部分广告所属单位(个人)涉嫌违反《广东省公路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请于2011年4月1日前到市交通运输局协助调查(地址:东莞市东城立新交通大厦;联系电话:0769-22002568),否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记者了解到,此次交通部门通报的违章广告牌有257块,位于县道X240、广深珠高速公路、虎门大桥东莞段高速公路等地,违章的广告包括灯箱广告、双杆式广告、单柱双面或三面广告等。
交通部门称,目前已有一些违法广告牌按时自行拆除了,不过,还有一些纹丝不动,没有任何自拆的行动。交通部门称,4月1日后,下一步将对限期拒不自拆的广告牌进行强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