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风光

   2011-03-17 4400

  


  2011年1月11日~19日,浙江省公路管理局对全省所有高速公路的管养工作进行检查,并采用路况快速检测车(CiCS)对所有高速公路进行了路面损坏和平整度的检测。

  检查目的只有一个:进一步加强浙江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提高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服务水平,确保二义性路径识别、不停车收费(E TC)和计重收费等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三大系统运行正常。

  检查结果令人满意。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从2006年开始,每年投入资金通过现代化检测设备对高速公路路况进行的检查,根据路况判断高速公路运营企业是否履行了养护责任,履行其行业管理的职责。

  “十一五”期间,浙江省积极探索建立协调、规范、高效的高速公路联网运行管理机制,在全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行基础上,建立“投资经营多元化,运行管理统一化”的运行管理模式,高速公路的管理与养护工作由业主负责,省交通运输厅统一对所有高速公路公司进行行业管理,具体管理工作由省公路管理局负责,并明确地市公路管理机构对本辖区高速公路的行业监督职责,建立了“以省为主、省市共管”的管理模式,做到权责明晰,管理到位。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管理局依法依职责对高速公路运营进行监督管理,有制度、有标准、有检查、有要求、有整改,监管水平良好。

  在健全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要求方面,浙江省人大、政府分别出台了《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2005年出台,2007、2009年又根据管理形势的变化两次修订),《浙江省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办法》(2005年),《浙江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2009年)等地方法规。为进一步健全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制度和机制,加强行业监管,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管理局先后制定出台《浙江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暂行)》(20 0 4年),《高速公路联网运行监控管理办法(试行)》(2005年),《浙江省高速公路计重收费实施意见》(2009年),《浙江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若干规定》(2010年)等多项制度性文件。

  同时,浙江公路部门从省情出发,注重从统一规范标准入手,强化投资主体多元化背景下的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根据浙江省地域地质特点,陆续出台《浙江省高速公路养护检查办法》、《浙江省高速公路桥头跳车治理规定》、《浙江省高速公路常见病害修复时限管理制度》、《浙江省高速公路护养栏隔离栅养护管理制度》、《浙江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定、办法,统一技术高速公路养护管理要求,发挥了有效监督经营性收费公路养护管理规范运作的作用。

  制度规范关键还要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在每年第一季度末召开全省各市交通局(委)、各市公路(处)局、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服务区经营单位参加的全省高速公路管养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年度工作任务,表彰奖励上一年度高速公路管养工作及服务区管理工作先进单位,与各高速公路经营业主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及考核奖惩内容,以保证高速公路年度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管理局每年还对全省高速公路的养护、路政、收费、监控管理服务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评比,不断提高高速公路服务水平。全省高速公路每年开展6次以上综合、专项检查、考核,并将所有检查结果通报各业主,督促业主落实整改存在的问题,通过雨季路况检查、年终考核、半年度督查以及各市每季度一次的检查通报整改,有效提高了省内高速公路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在行业内大力度监督的基础上,每年还将年度考评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即每年专项安排检测经费,采用激光断面式平整度仪对所有高速公路进行路面平整度的检测,检查评分结果及排名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有效地促进高速公路行业管理工作。

  在加强监管的同时,浙江公路部门也非常注重加强对业主单位的指导与服务,路面检测的所有数据和检测报告均无偿与业主共享,同时还利用路面管理系统(CPMS)对检测数据进行科学决策,向业主提出建议养护计划。通过良好工作沟通机制的建立,各级交通公路管理机构与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将相互交换信息、交流工作意见常态化,推动了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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