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组织《农村公路条例》宣传日活动

   2011-03-19 6140

  昨天(18日)上午,市公路管理处和北三区交通局共同组织开展了《农村公路条例》宣传日活动。在宣传现场,工作人员在我市中心城区繁华地段设置了《农村公路条例》宣传台,对过往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副市长郝明哲参加宣传活动。

  据了解,我省《农村公路条例》于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作为我省农村公路发展史上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农村公路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省农村公路发展走上了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将有力地促进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等工作的全面、快速、健康发展,对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方便农民生产生活,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郝明哲在检查宣传活动时说,此次宣传活动,切实营造了贯彻实施我省《农村公路条例》的良好舆论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我市农村公路事业,通过全市各界的共同努力,必将开创我市农村公路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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