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村里修条路,好事真多磨

   2011-03-23 5600

  3月21日,有读者在“江西日报微博”上留言,反映安福县山庄乡远家村委会白竹坑小组到桥头坑小组之间有一条3公里的路,自2009年10月施工至今只修了300米,而且工程质量不合格,路面出现开裂。有村民多次催促村里继续建设,然而村支书每次都说,县交通局的指标没有下来,无法开工。记者随即对此展开采访。

    村民集资成立理事会

  2009年10月,安福县山庄乡远家村白竹坑小组和桥头坑小组一并同意在村里修建一条长3公里的路,按照“一事一议”原则临时组建了一个5人小组理事会,通过民主投票,选举刘菊阳为理事会会长,负责公路修建的大小事务。

  刘菊阳上任之后,首先发动村民捐资,按照“人多出人,钱多出钱”的原则,每人捐资近500元,远家村七组共有300名村民,募资达14万元,统一交由理事会成员李水良管理。然后,刘菊阳动员村民加入工程队建设。修建公路需占用的7亩田地,都是村民无偿拿出来的。

  所有工作准备就绪后,刘菊阳开始联系工程队,最后和本村一位姓陈的村民达成协议,只要拿到安福县交通局的指标就马上签约动工。由于后来没有拿到指标,工程队负责人最后决定放弃,没有和理事会签订合同。

    修了300米,不合格停工

  2010年5月,刘菊阳找到邻村一位姓谢的老板组建工程队,谢某告诉刘菊阳已经拿到安福县交通局的指标,答应与理事会签订合同。合同约定,理事会首期拨款4万元给工程队建设路基,公路建到一半时再拨一半的资金,公路建成之后才支付剩下的钱款。合同从2010年6月起生效。

  签订合同之后,由谢某带领的工程队开始投入建设,奠基、铺沙石,打水泥,一口气修建了300米。然而刚修好的路面就出现开裂,村民认为水泥质量没过关,必须换用合格水泥,但是工程队坚持用完剩余水泥。

  用完剩余的水泥,工程队就此停工。远家村村支书李金彪说:“工程队由于资金不足,加上没有拿到县交通局的指标,因此停工,一直到2010年11月合同过期。”

  理事会管理财政的李水良告诉记者,谢某当初为了开工,在没有拿到县交通局指标的情况下谎称已拿到。由于工程不合格,首期4万元工程款已经全部追回。刘菊阳说没有谢某的联系方式,记者无法进一步核实情况。

    3公里路何时能修好

  合同过期之后,修路一直没有再次启动,修了十分之一的路又是不合格的,村民对此议论纷纷。有村民告诉记者,他们曾多次向村支书反映问题,村支书说过段时间就会继续修建,然而至今没有动静。

  李金彪告诉记者,他也没有办法,去年4月,他已经上报指标,然而指标迟迟不下来,因此无法投入建设。

  3月21日,记者致电安福县交通局,交通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0年交通局没有指标,2011年的指标只有等乡政府上报后才确定下发。记者随后又致电山庄乡乡政府,乡政府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说,今年只要远家村上报就会上报给县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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