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三门岭枫收费站由甬台温高速三门收费站合并收费

   2011-03-24 8410

  自本月底开始,撤销三门岭枫(地方公路)公路收费站,由G15沈海(甬台温)高速公路三门收费站合并收费,合并收费期限暂定2年。

  征收方式为出G15沈海(甬台温)高速公路三门收费站单向收费,征收标准为:小车,即20座(含)以下客车、2吨(含)以下货车5元;大车即20座以上客车、2吨以上货车10元。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相关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说点什么吧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隐私政策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违规举报
津ICP备20006083号-112010502100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