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体制改革,建立路政管理责任体系。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村尽责”的原则,分级落实责任,充实了全县10个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94个行政村管养站工作力量,形成了“政府主导、交通牵头、部门参与、分级负责、群专结合”的工作机制。二是突出政府主导,创新路政管理工作机制。把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发挥县、乡政府的调控职能,将政府资源向农村公路管养倾斜,调动沿线群众参与农村公路管养公益活动,实行交通、土地、规划、公安、安监、城管等多部门联动,对农村公路、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及公路附属设施加强保护和管理。三是突出指导服务,全面提高路政管理水平。采取设立宣传咨询点、开设专栏、编办板报、散发传单、制作标语、发送短信等形式,切实加大路政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着力多方筹集资金,在通村公路设置限高门61处、限载墩150处,栽设标志牌、警示牌72块,在全县36所学校门前划制人行横道1200平方米,添置了称重仪等路政执法设备,完善路政管理硬件设施。四是突出多措并举,激发路政管理工作活力。定期组织群众对农村公路管养质量进行评议,通过制订“村规民约”,全面推行了农村公路管养“划段承包”责任制;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合视察、召开观摩会等形式,促进管养技术交流,积极实施农村公路绿化、安保工程,确保了农村公路安全通畅。五是突出严格执法,增强路政管理服务能力。先后组织开展路政联合执法活动3次,重点治理了城乡结合部和居民集中区过境段脏、乱、差现象,及时查处和制止侵占路产行为21起,取缔马路市场12处,清理路面堆积物215处、3680立方米,查处并拆除道路用地范围内各类非法宣传广告牌、门架12个,收回蚕食边沟土地2.4亩,依法拆除红线内违法建房1起、20平方米。目前,全县807公里农村公路,列养路线平均好路率达到70%,主要养护路线好路率达到78%,“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格局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