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一五”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是极不平凡的五年,这五年,我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为全国交通执法体制改革树立了旗帜,发挥了先行先试、领跑发展的作用。交通运输部检查组评价重庆交通综合执法工作有“五点新意”:即新理论、新体制、新队伍、新办法、新形象。
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市交通领域全面推行,系统地解决了执法队伍的机构、编制、经费等问题。
市级层面成功组建了总队、支队、大队三级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远郊区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由6 个增加到10 个。交通执法实现了“六统一”,彻底改变了过去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的现象,执法机制更加优化,执法监督更加到位,服务对象更加满意。执法工作步入了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执法成本明显下降。主城区执法机构和人员大幅精简,执法成本降低50%,每年节约财政经费5000 余万元。高速公路执法累计节支1.2 亿元。到2015 年重庆规划建成3000 公里高速公路时,预计节约管理成本6 亿元。
“三件大事”较好完成。总队成立之初,市交委主要领导把“交通安全管理、交通规费征收、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作为“三件大事”交办总队,围绕这“三件大事”,全队上下共同努力,狠抓执法监管,取得较好成效。交通安全管理成效明显。高速公路在通车里程逐年增加,车流量年均上升20%的情况下,每百万车公里事故发生率下降到0.18 (全国3.6),死亡率下降到0.055 (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内,保持连续16 年未发生一次死亡10 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地方管辖水域连续5 年保持“零死亡”;主城区道路运输连续43 个月未发生因监管不力造成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交通规费征收超额完成。共完成51.35 亿元“三费”征收,占重庆直辖以来征收总额的40%,超额完成了市交委下达的计划任务。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依法查处和有效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有效开展“诚信经营、文明服务”活动,着力打造出租汽车示范窗口,出租汽车投诉率逐年递减,文明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严厉查处公交车、定线班车跨线经营、跨区域行驶行为; 积极配合运管部门完成了389 辆“7”字头公交车退出公交客运市场,为全市公交体制改革成功推进提供了执法保障。
科技执法水平明显提升。共投入执法装备和信息化资金5575 万元,更新购置了部分执法装备,建成了交通执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96096 投诉处理系统、OA 办公自动化系统、交通行政执法违法信息查询系统、驾驶员诚信考核系统和指挥中心平台一期工程,基本实现了办公自动化、会计电算化、处罚网络化和监管电子化“四化”目标,确保了交通执法高效运转,方便快捷服务社会公众。
法制建设不断加强。配合行业管理部门,修订和出台了《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4 项法律法规;共清理执法文书28 项,制定了《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勤务规范》等21 项规章制度,建立了每半年一次的执法质量考评长效机制;制定了《交通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大纲(试行)》,初步建立了“总队-支队-大队”三级培训体系。交通肇事案件移送追刑规范运行,高速公路大队执法主体资格得到确认,自由裁量权初步规范。
队伍素质逐步提高。共举办各级各类培训班560 期,培训36025 人次,执法队员从建队初的1150 人增至1469 人,平均年龄结构从37 岁降至34岁,本科以上学历占比从46 %提高到73 %,执法队员在“抗雪保畅”、“抗震救灾”、“奥运安保”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文明建设成果丰硕。落实《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加强“八荣八耻”教育。先进典型不断涌现,总队及队属单位先后荣获重庆市十佳执法机构、全国交通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文明单位等19 项省部级以上荣誉,有3 个大队分别荣获“全国道路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交通行业文明示范窗口”、“全国青年文明号”等国家级荣誉,文明单位创建面达100%,市级文明单位占60%。宣传工作得到加强,新华社、重庆日报、中国交通报及重庆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大量报道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综合执法影响力持续增强。
党风廉政建设有效推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扎实推进“三项治理”和“商业贿赂”专项整治工作,违纪违法案件得到有效查处;政务公开不断推进,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五年来风风雨雨,五年来砥砺前行,其经验弥足珍贵:
一是必须坚持改革方向,才能焕发生机活力;
二是必须坚持突出重点,才能实现目标任务;三是必须坚持协作配合,才能形成管理合力;四是必须坚持开拓创新,才能做到与时俱进;五是必须坚持精诚团结,才能克服一切困难;六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才能夯实工作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