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警局昨日(12日)通报:自2011年4月1日起,该局不再承担我市各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工作,转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统筹组织实施。
交警部门表示,此项工作我市高速公路公司已经着手实施了,但在过渡期间内,车辆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等需要救援的,驾驶员仍可拨打110,交警部门将及时与高速公路公司联系进行拯救。
市交警局昨日(12日)通报:自2011年4月1日起,该局不再承担我市各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工作,转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统筹组织实施。
交警部门表示,此项工作我市高速公路公司已经着手实施了,但在过渡期间内,车辆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等需要救援的,驾驶员仍可拨打110,交警部门将及时与高速公路公司联系进行拯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