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政府统一部署和省交通运输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楚州区政府决定自4月12日起到5月31日在全区开展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整治工作。
此次整治内容包括:一、设置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区、服务区、公路用地内以及隔离栅外缘(没有隔离栅的以高速公路边沟外缘)起100米范围内,手续完备,但存在倾覆、破坏、结构受损等安全隐患,或有其他严重影响高速公路景观和行车安全的广告设施,于4月30日前按要求整改;二、设置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广告设施以及其他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广告设施,原则上由产权单位拆除,需拆除或完备手续后予以保留的,要报经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同意后实施,并按要求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