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六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取缔东大马路市场的通告

   2011-04-17 4990

  为迅速落实区干线公路迎国检推进会会议要求,规范223省道东大市场及周边秩序,彻底解决东大市场前占道经营行为,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根据市、区政府要求,通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城市管理局、通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区公安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取缔东大马路市场的通告。

  一是凡在东大市场外慢车道以及公路边摆摊设点从事小吃餐饮、农副产品、水果、海产品、水产品、小商品等项目经营的经营户,必须经招标程序中标后到农贸市场内经营,其余零散户一律取缔,对擅自搭建的违章棚披等建(构)筑物全部予以拆除或清除。二是自4月19日起,不得在东大市场外慢车道及公路边沿线摆摊设点从事任何项目的经营活动,经营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如有违反,各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摊点进行强制清理,对违章棚披进行强制拆除。三是凡进入东大农贸市场的经营户,必须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乱堆乱搭、乱停乱放。

  223省道东大市场在历史、地理等诸多原因的作用下,彻底地撤除颇有困难。本次通州区通过上述六大部门联合下发取缔通告,以联合执法手段推进该马路市场的取缔工作,表示了通州有信心、有决心能解决迎国检难点问题,力保通州干线公路能以高标准的形象接受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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