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祖昌:减免农业用油“公路养路费”

   2011-04-17 5610

  “2009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取消了公路养路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等后,这部分的费用被计入成品油成本。而农业机械用油,如插秧机插秧、拖拉机翻耕等机械作业用油,就十分不合理地承担了成品油里的公路养路费等费用,这样增加了种粮成本,降低了种粮效益。”市人大代表、天台县农技总站站长周祖昌认为,应减免农业用油“公路养路费”,以减轻农民负担。

  周祖昌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天台县的红旗粮食专业合作社,承包耕地面积1977亩,其中之一种植早稻250亩,连作晚稻280亩,单季晚稻1697亩,麦1200亩,其中机插秧面积1250亩,每亩用油1升,共用油1250升;翻耕2227亩,每亩用油4.5升,共用油12248.5升;收割3427亩,每亩用油4.5升,共用油15421.5升;烘干谷物167万公斤,每万公斤耗油约240升,共用油40080升。以上机械作业共用油69000升,按每升7.30元计算,需成本50.37万元,若成品油成本中含20%的公路养路费,则该合作社就承担了10万元多的额外负担。

  周祖昌建议,建立农业机械用油审核制度,对农业机械用油直接减免公路养路费,以核减公路养路费后的价格直接供应给农业机械用户;在扶持粮食生产资金中,切出一块农业机械用油补贴资金,用于补贴农业机械用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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