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陕西富县检察院收到村民举报,反映本村干部有经济问题。接到举报后反贪部门展开初查,在掌握了初步证据后,于3月22日对石某等三人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
经查: 2008年8月份,富县王家角村支部书记石某伙同村委会委员王某某利用其协助镇政府从事高速公路征地补偿和村民小组的征地面积核查上报工作的便利,采取虚报冒领、收入不记账等方式骗取国家高速公路征用土地补偿资金予以私分。期间王某还应其妹夫石某某的要求,擅自给其多登记征地亩数。该三人采用弄虚作假的手段骗取国家高速公路补偿款共计24万余元。案发后,石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赃款已全部追回。目前此案已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等待石某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