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要求公务用车在6月底之前全都装上ETC

   2011-05-03 齐鲁晚报 路桥人 7240

公务车通行费支付管理方式出现新变化。记者今日获悉,公务用车需在今年6月底前全部安装高速公路ETC车载装置(不停车收费装置)。9月1日起,使用现金缴纳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票据将不予报销。

日前,省交通运输厅等7部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促进我省高速公路应用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省、市党政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小轿车及其他经常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须于今年6月底前安装高速公路ETC车载装置,包括鲁通卡及专用电子标签。今年9月1日起,对规定安装ETC车载装置,但仍使用现金缴纳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

记者从烟台市公路部门获悉,此举是为了规范公务车通行费的支付与管理。省、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的车辆,均要安装ETC车载装置。

2010年7月1日,烟台市沈海高速福山收费站,荣乌高速杜家疃、黄城、龙口收费站等8条ETC车道投入运行,率先启用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实测数据显示,每条ETC车道与人工收费车道相比,减少排放二氧化碳近50%、一氧化碳约70%、碳氢化合物约70%,节能减排效益显著。每条高速公路ETC车道每小时可通行车辆800辆至1200辆,通行效率大幅提高。这种收费系统每车收费耗时不到两秒,通行能力是人工收费通道的5到10倍。

记者还了解到,到“十二五”末,全省高速公路ETC平均覆盖率将达到或超过60%,ETC车道数将达到400条。烟台市计划今年年底前在沈海、荣乌高速再建8条以上ETC车道。

记者了解到,烟台市公路部门“不停车收费”客服网点目前共有7家。市民除在高速公路电子收费客服烟台分中心(芝罘区只楚路93号)办理业务外,还可以就近在荣乌高速莱州管理处(莱州市文峰办薛家村南)、威青高速海阳西收费站(海阳市里店镇驻地南1公里)办理鲁通卡A卡(记账卡)、鲁通卡B卡(预付费卡)以及非现金业务;在沈海高速福山收费站、栖霞北收费站,荣乌高速莱山收费站、黄城收费站可以办理鲁通B卡及相关充值业务。

沈海高速福山收费站ETC专用收费车道。(本报资料片) 沈海高速福山收费站ETC专用收费车道。(本报资料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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