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严禁非法改装车辆从事高温金属液体公路运输

   2011-05-09 6410

  7日起,省安监局将汇同相关部门,加强铁水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严禁非法改装车辆从事高温金属液体公路运输。

  凡是生产经营过程中采用汽车运输高温金属液体的企业,都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高温金属液体运输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运行控制管理办法、应急预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凡通过道路运输高温金属液体的企业必须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车辆必须办理《道路运输证》,其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管理人员必须持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运输高温金属液体的车辆应安装GPS定位系统,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相关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说点什么吧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隐私政策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违规举报
津ICP备20006083号-112010502100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