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员加入劝诫酒驾行列

   2011-05-11 4780

  自“醉驾入刑”新法出台以来,高速交警醴潭大队加大宣传力度,在辖区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5月10日,醴潭大队联合辖区内的服务区,聘请服务区餐饮服务人员为“劝诫酒后驾车义务宣传员”,拉开了新一轮为期20天的“醉驾入刑”宣传攻势。   

    在这轮宣传期间,高速交警醴潭大队将联合辖区跳马服务区和醴陵服务区,在服务区内进行了粘贴宣传挂图、悬挂宣传横幅、摆设宣传桌牌、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室等宣传行动共。同时,为了扩大“醉驾入刑”的宣传力度,该大队还聘请服务区餐饮部服务人员为“劝诫酒后驾车义务宣传员”,对他们进行集中统一培训,要求他们在为过往司乘人员进行餐饮服务时,顺带发放“醉驾入刑”的宣传资料,并口头温馨提示驾驶员不要酒后驾驶。   

    “首次将'醉驾'行为入刑,将进一步强化刑法对民生的保护,也为交警部门严厉打击'酒驾'等违法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这必将极大震慑醉驾犯罪嫌疑人。”醴潭大队大队长徐清平告诉笔者,在这次为期20天的第二轮宣传活动中,大队还将利用省际卡口金鱼石收费站的户籍化管理台账,对行经辖区的机动车驾驶人发送“醉驾入刑”手机短信提示,大力营造禁酒驾的强大声势和社会氛围。   

    “这样的宣传方式很好,能时时刻刻提醒我们驾驶人,给我们敲响警钟,”一位吴姓大货车司机一边吃饭,一边笑着跟笔者交流,“以前跑货运吃饭的时候习惯喝一点啤酒,如果没有人提醒,一觉醒来还是会开车上路,现在连服务员都在提醒,抓了要判刑,不敢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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