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召开的2011年全市公路执法监察和收费公路监督工作会议强调:要下决心落实“逢超必卸”的原则,坚持卸载为主、索赔为辅的治理手段,不得“以罚代卸”和“以收费代卸”。
会议要求,要全面做好治理超限超载车辆运输工作,努力实施源头监管的有效措施,将治超工作关口向大型煤矿、铁矿以及大型货物集散地前移,确保运输源头装载质量符合国家规定,严防超限超载车辆在公路上行驶。已上路行驶的超载车辆,检查发现时要立即卸载,不得继续前行,以防给公路造成更大的危害。必要时路政部门要和有关企业签订协议,装载货物时要按照车辆轴载规定进行装载,否则要进行责任倒查。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我市路政部门累计征收各种交通规费96010万元,其中征收养路费72365万元,征收客运附加费1350万元,征收公路通行费22295万元,三项征收任务同创历史同期最高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