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速公路大件车宽超4米须办监护手续

   2011-05-18 6910

  6月1日起,通行陕西省高速公路的大件运输车辆载后总长超35米或高过4.7米或宽过4米的,须办理监护手续。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决定从6月1日起,对通行陕西省高速公路的几何尺寸超限车辆的监护标准进行调整,将原“载后车宽超过3.75米,须办理监护手续”的尺度放宽至4米。结合新标准,大件运输车辆载后总长度超过35米或总高度超过4.7米或总宽度超过4米的,均须办理监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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