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该省在全国率先实现交通资金国库集中支付。
据了解,燃油税费改革以来,省财政厅积极推进交通财务体制改革工作。从去年4月起,将省级国省道改扩建、大中修养护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资金使用时由省财政直接支付到最终收款人,现已支付近40亿元。
山东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该省交通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坚持了“五个明确”:一是明确省公路局为惟一资金申报主体。省公路局对各市公路局承担的工程合同、项目进度等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后,统一向省财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二是明确工程计量程序。工程建设期间,各市县公路局负责对施工企业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并将计量结果上报省公路局;省公路局对各市计量结果进行审核后统一报省财政。三是明确资金支付对象。资金直接支付到工程、劳务和商品供应商账户,不允许授权(委托)收款。四是明确项目合同内容。公路改扩建、大中修工程和劳务合同,必须明确付款比例、付款途径、付款方式等资金直接支付条款,便于资金顺利支付。五是明确资金支付资料。省公路局请拨资金时,须提供《财政直接支付汇总申请书》及相应的预算指标文件报送省财政支付中心,支付中心核对信息无误后即予支付。
据了解,推行交通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可以实现一措多赢的积极效果。一是实行国库集中直接支付后,减少了拨付环节,缩短了资金在途时间,有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提高了预算执行速度和质量。二是明确了各级公路机构的责任,强化了职能作用,形成了改革合力,进一步推动了全省交通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三是实行集中直接支付后,有利于从源头上杜绝挤占、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现象,推动廉政惩防体系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