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豫免收夏收车辆公路通行费

   2011-05-20 3290

  为保障2011年夏季农业机械跨区作业顺利实施,山东、河南交通运输部门分别发出通知,要求对持证农业机械以及运输农业机械的车辆暂免征收公路通行费。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要求,自5月1日至6月30日,对参加夏季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凡持有“2011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在作业证有效期限内,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但联合收割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通行。同时,山东对跟踪夏季农业机械跨区作业的指挥调度车、技术服务车,凭“2011年山东省夏季跨区作业指挥调度车通行证”和“2011年山东省夏季跨区作业技术服务车通行证”,也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

  自5月17日起,河南省公路部门对联合收割机以及运输收割机(插秧机)的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与干线公路通行费;对参加2011年度机收会战的服务车和调度指挥车,也暂免收取车辆通行费。

  河南交通部门要求,公路养护施工尽量集中在夜间进行,并积极抓好施工保通工作;收费站和服务区开设专用通道,优先保障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通过,确保联合收割机车队一路绿灯;设立茶水站、临时加水站、应急加油站、简易维修站,并提供省交通图、市交通图和线路咨询等,为过往司机提供各种便利服务,保证联合收割机车队走得顺畅、走得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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