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增值税税率11%降至10%

   2018-03-29 中国路桥网15280
核心提示:3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旨在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会议决定,从2018年5月
 

3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旨在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

会议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将从三方面进一步完善税制,支持制造业、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发展,持续为市场主体减负。


一是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将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将至10%,预计全年可减税2400亿元。

二是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让更多企业享受按交底征收率计税的优惠。

三是针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成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实施上述三项措施,全年减轻市场主体税负超过4000亿元,内外资企业都将同等收益。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相关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说点什么吧
更多>同类资讯
  • jczg
    加关注0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隐私政策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违规举报
津ICP备20006083号-112010502100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