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意见》,广东将完善车辆通行费监管模式,对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及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经营性高速公路,立足合理回报,建立和完善特许经营项目价格形成机制。加强城市交通价格管理,指导各地合理制定城市公交票价、完善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形成机制,形成城市交通合理的比价关系。同时,完善景区门票价格监管机制,明确政府定价范围,严控价格上涨,继续推行公益性景区免费开放和低票价政策。
另外,广东还将加快民办教育收费市场化改革,全面放开民办高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民办高中、民办中外合作办学教育收费,逐步推进民办义务教育收费市场化改革进程。按照“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原则,科学设计生态补偿价格和收费机制。配合完善涉及水土保持、渔业资源增殖保护、海洋倾倒等资源环境有偿使用收费政策,科学合理制定收费办法和标准,增强收费政策针对性、有效性。配合推动可再生能源绿色证书、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水权等市场交易,更好发挥市场价格对生态保护和资源节约的引导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