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畅、安、舒、美”的公路通行环境,我市启动了国省干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此次综合整治包括我市辖区内所有国省干线公路和高速公路连接线,彻底治理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公路用地外,国道20米,省道15米,新改建的一级公路20米)内乱搭乱建、占道经营、倾倒垃圾等不良现象,重点拆除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违章建筑物、超期临建、不雅建筑等,解决国省干线路域环境脏、乱、差、堵等问题,全面实施标准化管护。
此次整治将持续到12月31日。整治后的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无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无残垣断壁,无乱堆杂物和搭建棚架现象,无有碍观瞻的废品收购场所。新建集贸市场与公路的边沟外缘距离不得少于60米,凡规划和新建村镇、厂矿、学校、开发区以及其它车辆、人员集中的建筑设施,要距国道路界外160米,省道路界外120米。另外,连接国省干线公路的乡、村地方道路和县城街道,也将按照相关标准设置交通标志、标线,渠化平交道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