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速公路服务区星级考评

   2011-05-26 8590

  从今年起,安徽省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引入星级考核评定,将评定三星、四星、五星服务区。记者5月20日从省运管局获悉,《安徽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办法》和《安徽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星级考评办法(试行)》近日出台,新规要求,连续两年未评上星级的服务区,其负责人将被解聘。

  根据新出台的管理办法,高速公路服务区必须要提供免费使用的短暂休息区、饮用水供应、停车场、公共厕所等公益性基本设施,加油、购物、餐饮、汽车维修等经营性基本设施齐备,场地绿化、夜间照明、视频监控、给排水、污水处理、备用电等功能性基本设施齐备。另外,服务区餐厅、超市应配备空调设备等。新办法还鼓励服务区设置ETC客服网点或配备ETC自助服务设施。

  被评定为三星级以上的服务区将公开挂牌,接受社会监督。年度考评前五名的服务区可获得最高5万元的奖励。年度未评上星级的服务区,由高速公路自主经营的服务区,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要调整其负责人;连续两年未评上星级的服务区,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解聘服务区负责人,属于承包租赁经营的,应解除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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