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应回归其公共属性,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融资平台建设要提到议事日程,充分发挥好省交通投资集团在高速公路建设中的投资主体作用。”这是日前浙江省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一行到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调研指导高速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时的意见。
“十二五”期间,浙江还将建成高速公路1000公里,新建高速公路建设成本增高,筹资难度加大。
对此,浙江省咨询委常务副主任、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陈海玫表示,建立政府还贷公路融资平台要提到议事日程,高速公路建设管理要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充分发挥省交通投资集团投融资平台的作用。
针对高速公路投融资难问题,省咨询委委员张治中建议,省政府应加大对高速公路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建设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融资平台,专门负责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如果现行体制不变,则应强化省交通投资集团的高速公路投融资平台作用,在业绩考核、增加资本金、税收返还等方面给予支持,增强其资本实力和融资能力。
据悉,目前,浙江高速公路建设资金来源主要是省、市交通投资公司或部分民营企业,省级高速公路投资的主体是省交通投资集团。浙江对新建项目资本金,按照项目性质不同,分为不同的筹资方式:对经营性高速公路,由投资者自行按照25%的比例筹措;对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如由省级为主投入的,由省交通运输厅在燃油税资金中安排每公里300万元至每公里400万元的补助,余下的资本金由省交通投资集团负责落实,地方政府为主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由各地政府自行筹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