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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1-06-07 0

  一、现状分析与形势要求

  “十一五”时期,全市交通行业共建成255 家县(委) 级以上文明单位,各级文明示范窗口单位117家。其中,“全国文明单位”2 家,“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4 家,“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8 家,“全国交通运输文明行业”3家,“全国交通运输文明示范窗口”17家,“重庆市文明单位标兵”17 家,“重庆市文明单位”125 家、“重庆市交通系统文明行业”19 家。同时,以樊德、周明华等同志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和以长年奋战在基层的优秀养护职工群体为代表的先进群体脱颖而出,在全行业形成了典型引路、见贤思齐、敬业奉献、奋发进取的良好风气。

  “十一五”时期,全市交通业精神文明建设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是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必须始终遵循的基本方针。二是党委统一领导,行政一岗双责,部门工作得力,工青妇积极参与,各方密切配合是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发展的组织保障。三是全面规划、突出重点、抓好示范、整体推进是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发展的重要方法。四是创新理念、选准载体、文以化之、打造品牌是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发展的重要举措。五是相信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把职工群众的聪明才智调动好、发挥好、保护好是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强大动力。六是立足行业、面向社会、服务百姓、造福人民是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的必然选择。七是建章立制,规范行为,量化考核,激励约束并重是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向制度化迈进的成功探索。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交通发展这个中心,服务交通工作大局,以建设负责任的政府部门和负责任的行业和以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为主线,以创建交通文明行业、构建和谐交通为总体目标,以交通文化建设和青年志愿者活动为载体,以执法部门、服务窗口为重点,立足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着眼于提高交通职工队伍素质,着眼于增强交通行业凝聚力,着眼于提高“三个服务” 能力,着眼于树立交通行业良好形象,广泛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交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促进交通领域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

  (二) 基本原则

  必须坚持理论武装。必须坚持服务大局。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文化兴交。必须坚持继承创新。必须坚持内外联动。必须坚持齐抓共管。

  三、战略目标和具体部署

  (一) 总体目标

  全市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经过五年的努力,广大交通职工文明素质明显增强,交通行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社会评价满意度明显提升;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更加充满活力,交通文化品牌更加凸显社会影响力,精神文明建设长效机制更加完善,把交通行业建设成为民、务实、廉洁、高效,绿色安全、诚信和谐,充满活力、创新奉献的行业,在“五个重庆”建设活动中争创先进。

  (二) 具体部署

  当前,重庆市交通系统委(区、县) 级文明单位50 个,创建率达到88% (委机关、委直属单位14 个、区县交通局委35 个),市级文明单位43 个(委机关,委直属单位13 个,区县交通局委29个),创建率75%,部级文明行业3个。

  “十二五”末,全市交通系统委(区、县) 级文明单位(委直属,区县交通局委) 创建率达到100%;市级文明单位创建率,委属单位达100%,区县力争创建率80%;部级文明行业5个。全市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开展两项工程:文明创建“2345”工程,即经过五年努力,再创建2个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行业,3 个全国文明单位,4 个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5 个重庆市文明单位,余下单位全部创建成为委级(县、区级) 文明单位;同时,在文化建设方面实施“356”工程,即打造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全行业广泛认可的3个得到群众认可的交通文化品牌(96096 服务热线、出租特色班组、高速公路红色文化长廊等),5 名(家) 能代表和引领交通精神的先进个人(集体) 典型,6家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分行业目标如下:

  委直属单位:实现委直属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创建率100%;委属单位下一级单位90%以上建成委级文明单位,已建成委级文明单位而未建成市级文明单位的,要积极争创市级文明单位。

  区县交通局(委):3家以上区县交通局(委) 5年内创建成市级文明单位;5 家区县交通局(委) 5年内创建成区县级文明单位;未建成委级文明行业的区县交通局(委) 5 年内50%创建成委级文明行业。

  重庆市交通系统、重庆市道路运输行业建成全国交通运输文明行业。

  各子行业(系统) 具体部署

  (1) 公路行业:

  继续保持全国交通系统文明行业称号。

  普通干线公路每年创建500 公里全市公路系统文明路,并指导各区县每年创建1条区县级文明路;每年创建5个全市公路系统文明管养单位和10 个干线文明道班;

  每2 年开展“十佳路政文明执法队伍”评选活动,部级公路超限检测站2 年内全部创建成全市公路系统文明公路超限检测站,市级公路超限检测站每年按10%创建全市公路系统文明公路超限检测站。

  高速公路方面,高速集团2年内创建1家重庆市文明单位标兵,力争2015年创建“全国文明单位”。高速集团90%下属子公司达到“委级文明单位”,80%达到“市级文明单位”。现已建成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全部建成文明收费站。

  (2) 道路运输行业:

  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在2015年前创建成为部级文明行业。全部区县运管处(所)

  全部建成区县级文明单位,80%以上区县运管处(所) 建成市级文明单位;

  道路运输行业:一级汽车客运站2 年内全部建成各级文明客运站;二、三级汽车客运站按3 年内共计30%以上比率建成各级文明客运站。建成各级文明道路运输企业50家。

  公交行业(主城): 5 年内标准化线路达到90%,50%单位建成市级文明单位。

  出租行业:100 辆以上企业60%建成市级或委(区、县) 级文明单位。

  (3) 水运行业:

  全市水运行业继续保持全国交通运输文明行业称号。

  水运系统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准备工作。

  水运系统力争创建1 家“市级文明单位标兵”。

  指导区县港航管理单位开展文明单位创建,保持全市水运系统32 个管理单位各级文明单位称号,力争“市级文明单位”创建率达到35%以上。

  文明船的创建:5 年内30%以上建成文明客船,并建成16 艘委级文明客运船,2 艘部级文明客运船。

  文明港站的创建:建成3个委级文明港站,1个部级文明港站。

  文明样板航道:力争乌江全线建成市级文明样板航道;嘉陵江河口——草街段创建成为市级文明样板航道。

  (4) 交通行政执法行业:

  继续保持高速公路执法子行业全国交通运输文明行业称号。交通执法行业力争创建1 家市级文明单位标兵,1家全国文明单位。委属执法单位(创建到大队) 全部建成委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创建率达到65%。

  (5) 交通文明细胞建设方面:

  每年评选命名一批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职工之家、文明示范窗口等文明细胞。每两年评选一次十佳文明集体和文明个人。每年经委文明委批准,由各子行业命名一批文明细胞,5年内命名重庆市交通系统文明示范窗口40个。

  四、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

  (一) 加强理论武装,当科学发展标兵扎实抓好科学理论武装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二) 加强学习型建设,提升行业整体水平深入推进形势政策与现代交通知识学习。建立干部职工终身学习激励机制。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创建学习型行业。

  (三) 加强文化建设,提升行业发展软实力实施文化四大工程:文化理念认同工程,文化体系构建工程,文化建设示范工程和文化品位提升工程。形成一批文化成果。开展文化主题活动。

  (四) 深化文明创建,提升文明程度深化“学树建创”系列活动。“学先进”:即学先进理论、学先进典型。“树新风”:即树立良好的政风和行风,做负责任的政府部门、负责任的行业。“建体系”:即建设交通行业核心价值体系。“创一流”:即创建一流的队伍、一流的业绩,建成人民满意的文明行业。

  贯彻现代服务要求。进一步加强96096 等公共服务热线平台互通,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开展窗口单位标准化服务等活动。加快推进联网售票、联网收费等平台建设。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的服务硬件建设,强化三峡文明长廊、红色高速公路等精神文化体验。

  着力塑造两大品牌。把96096 交通服务热线打造成为立足重庆、辐射西南的区域交通服务中心;全力打造青年志愿者服务平台,市交委成立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委直属企事业单位和41 个区县为依托组建56 个服务支队,在各基层单位和部门组建服务队。

  (五) 加强行风建设,实实在在服务群众实施“阳光工程”。强化诚信工作。打造廉洁交通。

  (六) 加强宣传工作,提高舆论引导能力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的体制机制创新和资源整合,全面提高宣传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 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二) 培养人才,抓好队伍;(三) 科技引路,规范管理;(四) 宣传引导,营造氛围;(五) 加强考核,完善监督。

  本规划由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各委属单位、各区县交通局(委) 组织实施,本规划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中共重庆市交通委员会、重庆市交通委员会2011年5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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