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恩来高速公路征迁协调工作推进会召开以来,恩来高速公路来凤段征迁指挥部坚持补偿结果、责任主体、法规制度“三公开”,全面推进阳光征迁。
补偿结果公开。做到“四公示、一监督”,“四公示”,即公示公开恩来高速公路来凤段征用土地面积、拆迁房屋及附属设施评估结果、拆迁房屋装饰装修评估结果、征迁地上附作物类别及数量调查结果。恩来高速公路来凤段征迁指挥部将公示内容制成展板,在征迁现场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开。“一监督”,即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做到征迁过程透明,拆迁补偿结果公开。
责任主体公开。征迁指挥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明确翔凤镇政府、国土、交通、住建、人社、水利水产、公安、司法等单位及评估公司在征迁过程中的工作职责,对丈量、评估、签约、搬迁、拆房、安置等各个工作环节和部门责任明细向群众公开,确保征迁各环节均能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法规制度公开。将《恩来高速来凤段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方案》及《恩来高速来凤段工程建设项目宅基地安置补偿方案》公开至“村务公开栏”、征迁现场及恩来高速公路来凤段征迁指挥部,将涉及土地征迁的有关法规、政策公之于众,力求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征迁指挥部成员牢记“四心”,即热心接待群众咨询,耐心听取群众意见,细心调查统计情况,专心核实补偿标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限时进行调查反馈,保障征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