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五项结合”依法治路护路养路

   2011-06-09 5260

  6月1日,浙江省交通运输系统召开《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简称《条例》)宣贯电视电话会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郭剑彪表示,浙江将做到“五项结合”:把贯彻实施《条例》与路政专项整治月活动相结合,与治超百日整治活动相结合,与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相结合,与加强路政行业管理相结合,与强化公路养护相结合,并将把《条例》宣传月活动延长一个月至7月31日。

  郭剑彪表示,自《条例》颁布以来,浙江省交通运输系统全员动员,突出抓常效、抓载体、抓制度完善,积极着手《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一批地方性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坚持依法治路、护路、养路,保障人民群众走上安全路、放心路,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贡献力量。

  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徐纪平介绍,为深入做好“五项结合”,浙江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将加强组织领导,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把实施《条例》由部门行动转化为全社会行为;要使各岗位的交通执法人员成为《条例》的义务宣传者与准确执行者,广泛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介,通过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向人民群众宣传好、解释好《条例》,营造良好实施氛围;要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加强行风建设,依法治理违法建筑、穿集镇路段等公路安全保护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全面开创公路养护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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