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记者许琛报道:广州律师赵绍华状告广深高速公路一案10日在广州中院进行二审,广东省政协委员孟浩为了听庭调研,费尽九牛二虎之力,遭遇了一回旁听难。
从赵绍华状告广深高速公路开始,孟浩就一直关注事态发展。为了旁听昨天的庭审,孟浩一大早就从珠海赶到广州,到中院附近,费了好大劲才找到停车位,再赶到中院已经10时20分。在排队等了10多分钟后,法院的工作人员告诉孟浩:“46庭已经没有位置了!”
“我千里迢迢赶来进行调研,里面哪怕没有位置,我就算站着也要旁听!”孟浩接着出示政协委员证件表示,政协委员要对此事做一调研,工作人员请示了数次未果。当孟浩表示,“广深高速公路一事并非小事,事关老百姓的利益,我准备就此事件形成提案,所以此次庭审意义对我来说是重要”之后,中院的工作人员才允许孟浩进入旁听。
“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能进行旁听,政协委员不能就自己需要进行调研这是不可理喻的。法院有其审判信息公开的需要,必须允许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不受限制,”孟浩气愤地说,“我身后还有很多人在排队要求旁听,但中院设施实在太差,只有一部机器,每个人起码要花上1分钟的时间才能进入。这样的服务态度不利于老百姓进入中院旁听,其实是惧怕百姓,回避老百姓,那老百姓怎么可能对你信服呢?”
孟浩事后发表微博称:“如果说信息公开是法律所规定的或所要求的必须公开的,那就没有任何理由去回避和解释不公开的原因。”
对此,广州中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该院日常的规定,公开的庭审普通公民都可以旁听,但需要出示身份证并凭身份证领取、填写旁听证,然后凭旁听证进入法庭。“孟浩当时所持的是一个政协委员的证件,而不是身份证,按说这个证件和身份证有同等的效力,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比身份证更有效。但负责办理旁听证的人并不认识这种证件,只按照常规的做法要求出示身份证,所以引起了孟浩委员的不满,我们已经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相信以后类似的事件不会出现了。”
双方分歧较大案件择期宣判
羊城晚报讯记者鲁钇山,通讯员穗法宣、实习生汤宇英报道:因广深珠高速沿途没有加油站导致车子抛锚,律师赵绍华以提供不合格商品为由,将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诉至法庭。6月10日,这起“服务合同纠纷”案在广州中院二审开庭。
庭审中,赵绍华要求对方退还一半的通行费和赔偿拖车费。“在新联加油站拆除之后,广深高速已经不符合行业标准的要求,是不合格的高速公路,或者说其所提供的服务是有瑕疵的”,赵绍华认为,正是高速公司提供的不完善的服务才导致自己燃油耗尽抛锚,因而要求被上诉人赔偿其损失,即拖车费290元。“另外,高速公路核定收费是全程70元,是建立在高速公路合格的标准之上,当其提供的服务设施不再合格的情况下,它不能再按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来收费。”
对此,高速公路公司表示,赵绍华“燃油耗尽”的说法没有证据证实。赵绍华作为驾驶人员,在上路前对于车辆的安全性能、是否够油负有注意的义务,新联加油站被拆除,高速公路公司已履行了告知义务。高速公路公司对赵绍华所说的经营的高速公路不符合行业标准及收费不合理的说法不予认同。
此次庭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歧较大,当庭均无意调解。本案将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