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汛期的到来,为加强汛期道路交通管理工作,6月14日,公安厅交管局要求各交警支队及大队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预警应急能力。
公安厅交管局要求:各地尽快落实领导防汛负责制,制订和完善防汛工作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实地察看灾害隐患部位及周边道路交通状况,划定道路交通常规路线和应急保障路线。主动与气象、交通运输等部门联系,建立完善汛期信息预警通报机制,及时掌握气象变化信息。
结合道路交通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各地须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针对汛期特点,结合道路交通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积极会同交通、安监等部门,对辖区道路事故多发路段及存在季节性安全隐患的漫水路、漫水桥、易积水、易塌方路段进行一次排查,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及时分类汇总;提前做好分流、疏导工作、该设置警告标志、告示牌及安全防护设施的及时设置;必要时限制大、中型客车的通行。
加强重点路段和重点车辆的管控。发现水毁道路,及时通报防汛、公路部门修复。对险路、险桥和易出现滑坡、塌方的路段,加强对客运车辆的分流、疏导,一旦出现影响安全的强降雨警情,果断采取分流措施,防止车辆冒险盲目通行。重点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的夜间管理和客运车辆的管理力度,严禁客车夜晚在三级以下公路上行驶,严禁在雨天视线不良的情况下强行超车、超速行驶,严禁在未探明情况下冒险通过积水路段和漫水桥。对执行紧急防汛抢险任务的指挥车辆和运送救灾物资、抢险人员的车辆给予优先通行,必要时安排警车引导。(刘炳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