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设置两个奖项:第一个奖项于12月31日截止。届时,主办单位将计算所有参与活动车辆中无交通违法且无责任交通事故的车辆在高速公路的行驶里程,排前2名的各奖励1万元通行费;第3-10名各奖励5000元通行费;第11-30名各奖励1000元通行费。第二个奖项抽奖得出,活动期间有3次以上高速公路ETC通行记录且无交通违法行为和责任交通事故,即可参与抽奖,其中一等奖2名,各奖励1万元通行费;二等奖10名,各奖励3000元通行费;三等奖50名,各奖励1000元通行费。开奖时间定在2017年1月。
有意者可通过 “信联卡ETC”、“山东高速交警”微信等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岛城驾驶人或车主也可携带行驶证和山东高速ETC卡到山东高速ETC充值网点报名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