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停止公路收费 五部委通知引东莞强烈关注--路桥运营--资讯--路桥网
推广 热搜: 路桥  施工  地铁  路面施工  山西  江苏  沥青混凝土  工程  湖北  机械 

广东:停止公路收费 五部委通知引东莞强烈关注

   2011-06-16 0

  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已还清建设贷款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要立即停止收费,收费期满的公路收费项目则要坚决撤销。这一通知再次引发了市民对年票制的强烈关注。

  人们在对年票制合法性提出质疑的同时,纷纷提出:“年票制是否也该有个截止日期?”

  问题一 年票制与上位法有冲突

  东莞实行年票制的直接依据是《东莞市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年票制实施办法》,但不少质疑的声音认为,该办法违反了国家上位法的有关强制规定。

  有律师说,《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35条规定:“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不得……强行收取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按车辆收取某一期间的车辆通行费。”

  国务院2002年出台的《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第3条也明确要求,“加强对涉及机动车辆收费的管理,严禁将车辆通行费平摊到所有车辆并强制收取”。

  东莞实行的年票制,与上述上位法中的强制性规定存在明显抵触。

  东莞市公路桥梁收费所一工作人员也曾撰文指出,实行年票制确实与国家上位法的相关规定不符。

  年票制将自愿性的收费变为强制性收费,将民事性收费变为行政性收费,是对利用贷款、集资、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路政策的一种曲解。

  还有市民认为,年票制“一刀切”的做法,既有悖公平原则,也侧面激发了投机行为。

  有市民说,年票制假定每辆车都要通过收费桥梁或道路,将成本无区别的平摊到每一个消费者的身上,有欠公平。为逃避缴费,一些本地车主跑到未实行年票的外地登记买车,再回到本地使用,容易引发更多的交通隐患。

  问题二 收费公路还贷情况应公开

  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已还清建设贷款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要立即停止收费,收费期满的公路收费项目则要坚决撤销。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东莞施行年票制始于2005年,此前实施的是从1992年开始的路桥费统缴收费,目的都是为了偿还建路贷款。

  有市民提出,东莞收费公路的还贷情况相关部门极少公开披露,究竟还贷款额还有多少?收费公路是否已经超过期限?年票缴费何时能够取消?

  对这些问题,公众都不知情。

  有资料显示,由东莞市公路桥梁开发建设总公司独立投资或参与投资建设并收费的一级公路总长182.8公里,总投资达25.65亿元。其中主要一级公路为莞龙路、莞长路、莞惠路、东深公路等四条东莞市主干公路,总长132.4公里,总投资约21.4亿元。其中,莞龙路、莞长路均在1991年即已设立收费站,此外,还有的收费公路如万江大桥自1989年起就已开始收费。

  那么,这些收费公路是否已经超出收费期限,是否应该停止收费?

  还有市民对东莞收费公路的还贷情况十分关注。东莞的一级公路自1992年开始收费还贷。根据上述资料,收费公路的原还贷基数为25.65亿元。但东莞市路桥收费所曾有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底,东莞市路桥收费的债务余额为68.88亿元。

  为何收费多年还贷额不降反升呢?

  东莞市路桥所曾说,近年来对莞长路等4条主干线,以及中麻路、石大路等多条收费公路进行过改造升级,道路的养护、升级费用是还贷基数余额仍十分庞大的原因。

  但有法律界人士说,还贷基数应是道路的建设费用。并没有具体的法规显示,道路的养护费用也应该纳入还贷基数之中。这笔费用是否该由市民埋单,还需要有关部门作出合理解释。

  还有市民期望,相关部门能够公开东莞近年来的年票费收支情况,并解答何时能够还清贷款。年票制是否也应该有个终结日期?

关注公众号,获取更多信息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津ICP备20006083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05021002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