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公司不顾路政部门多次执法告知和协调,擅自在高速公路违法设置两处广告牌,沿江高速路政支队近日联合太仓市公路处等部门采取强制拆除措施,维护了公路管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今年1至4月间,上海桥龙广告有限公司太仓分公司无视法律、法规及路政执法人员的劝阻,在沈海高速公路太仓境内违法设置了多块高立柱广告设施。沿江高速公路路政支队为此联系当地政府多次协调,力争当事人能纠正违法行为、自行拆除或迁移违法广告设施,但无果。为此,路政部门从4月11日起相继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行政强制拆除决定书》,同时发布了公告。在此情况下,该公司仍然不理不睬、拒不执行。鉴于此,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沿江路政支队作出了对公路用地内两处违法广告设施进行强制拆除的决定。
执行当日,沿江高速公路路政支队及太仓公路处的路政执法人员全部到位,同时邀请了省级新闻媒体全程监督,强制拆除行动上午8时开始,8时50分,行政执法受到当事公司的暴力阻挠,执法行动一度被迫停止,最终在太仓警方的介入下,强制拆除得以顺利进行。
此次执法,有效遏制了高速公路沿线设置违法广告的态势,为进一步强化高速公路管理创造了重要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