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公路局:配合条例宣传开展公路环境整治

   2011-06-27 4780

  为了配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宣传,巩固迎国检路域环境整治成果,防止各类违法现象反弹,6月15日至23日,赣州市公路管理局开展了继国检路域环境联合整治后的第二次国省道干线公路环境整治。本次整治由市局统一组织,分河东、河西、三南三个片区,宁都、上犹、安远三个分局为片区牵头单位。本次整治内容上主要是路面清障(如堆积物、占道摊点、公路用地范围内菜地栅栏、违章建筑等)及抛漏洒治理(路面治理结合源头治理)两种。为期7天的整治活动中突出政府参与、人性化执法、契机宣传《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特点,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借机大力宣传《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各单位在整治前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录制并在整治当日利用宣传车辆沿路滚动播放宣传,在清障及抛漏洒整治中有针对性的对违章者进行《条例》宣传,对路过司机、群众热心发送《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宣传单,深入地讲解《条例》内容,有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彰显“人性化”执法理念。在本次联合执法中各分局把法律融合与情理之中,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做好整治前期准备工作。对违反路政管理行为的,如占用公路、公路用地摆摊设点、未经许可设置非公路标志、堆放物品等,先行发放《公路路政管理违法行为通知书》,对当事者进行劝说、教育,晓之以情理,并给予一定期限由当事人自行消除违法行为,过了期限在整治当日仍未消除违法行为的才采取强制措施,此举不但有效化解了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并且进一步拉近了执法者与群众的距离。

  方法得当事半功倍。针对路政力量相对薄弱、执法受干扰的现状,各分局充分抓住本次联合整治机遇,借助兄弟单位的强势力量,以全市联合整治行动的名义对国检后反弹的违法现象进行了地毯式清除。由于是全市联合整治加上地方政府的参与,整治行动更加顺畅,说情的少了,行政干扰少了,整治效果立竿见影。如:砂、石建材的抛漏洒现象对公路安全及使用寿命的危害极大,于都、赣县、上犹、崇义、瑞金等分局深受其害,本次整治过程中,各单位联合公安交警部门,采取路面拦截、现场卸载及源头治理加盖蓬布、规范装载的方式,对抛漏洒进行了强力打击。全南、龙南、上犹等分局在整治当日邀请沿线镇政府工作人员、参与整治行动,政府参与使得整治行动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本次路域环境整治活动中,全市共清理临时非公路标志牌(广告条幅)295.5M2/62块、制止抛撒漏车辆141起,清理堆积物(材料)800M3/122处,路边种菜509M2/35处,清除占道摊点16处,制止新增违章建筑4处,拆除破棚烂厕4处,石灰池20M2/2处,使公路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此次整治活动亦是全市路政执法现场交流会,通过本次活动各分局进一步交流了路政案例现场处理方式方法,对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水平的提高具有积极意义。整治过程中也折射出当前路政管理亟需政府划定出台有关进一步加强公路建控区管理的文件,只有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从审批用地时把好关,借助地方政府的行政推动力才能实现建控区内无新增违章建筑的目标。据悉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将作为赣州市公路管理局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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